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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巡回法庭进校园 公开审判毒品案
时间:2019-05-30 22:48:21  来源:

  “现在宣布开庭。传被告人陈某某、罗某到庭!”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一场特别的庭审开始了。5月30日上午,仪陇法院把法庭搬到了仪陇县宏德中学,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某某、罗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宏德中学1500余名学生及教职工现场观看了此次庭审。近10万人在线观众观看了此次庭审。

  上午9时20分,庭审正式开始。仪陇法院依据公诉机关建议并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被告人陈某某、罗某的犯罪过程、犯罪事实、证据均直观、生动地展现在师生面前。

  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陈某某、罗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了深刻忏悔,并告诫旁听的学生们,永远不要去接触毒品,一定要远离毒品。根据庭审情况,经过合议庭休庭合议后,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罗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被告人陈某某违法所得900元,依法上缴国库,没收陈某某持有的违禁品甲基苯丙胺1.45克,由扣押机关销毁。

  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就该案向旁听的师生进行了案后释法,普及毒品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远离毒品危害,增强法治意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法院干警向在场师生发放了有关识毒、防毒、拒毒等知识的宣传资料。

  本次巡回审判活动,既让宏德中学的师生们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和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又对学生拒毒、防毒,自觉抵制违法犯罪,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起到了相应的警示效果。

  (通讯员 宁秀华  记者 杨彬文/图 )

  (编辑 李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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