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宋燕是一名中共党员,也是芦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员额法官。她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勇于担当,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秉持“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宗旨,扎根执行一线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先后荣获荣获省高院“执行大会战”先进个人,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获芦山县妇女联合会“芦山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宋燕同志从事执行工作以来,未出现一起投诉、信访案件,人民群众认可度、满意度持续攀升。

立足司法 公正无私
自2013年任院党组成员以来,宋燕开始具体分管执行和司法警察工作。在平凡的执行岗位上她乐于奉献、默默付出,始终牢记“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宗旨,依法履职尽责恪尽职守,模范践行为民司法的铿锵誓言。
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为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动员部署。作为执行局负责人,宋燕迅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一抓到底,切实增强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率先垂范、事必躬亲,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凝聚起攻坚执行难的强大向心力,带领芦山法院执行团队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司法道路上开拓奋进,用辛勤的汗水无怨无悔的付出捍卫司法的权威和尊严。
爱岗敬业 执着追求
为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决策部署精准落地,宋燕始终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昂扬的斗志、敢打必胜的决心和发起总攻的战斗姿态,坚决攻克顽瘴痼疾,坚决攻克一切影响实现既定目标的难关。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先后创新开展了“涉党政、涉特殊主体集中约谈会”机制,推动建立“乡镇党委委员协执联络机制”将执行难纳入党委统一领;协同推进,形成共建、共治的执行联动大格局;创造性开展民间资本引入执行救助实施定向帮扶,多渠道拓展救助渠道,最大限度化解“执行不能”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打破固定化宣传模式,主动发声、同频共振,持续拓展执行传播力、影响力。
据悉,宋燕还牵头实施“流动宣传广播”、投放“解读执行难”折页画册、全县域推送“执行公益短信”,形成执行宣传铺天盖地之势为决胜执行难呐喊助威;大力推行阳光执行,主动邀请申请人代表、律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见证执行、案款兑付等专项执行活动,不断提升执行透明度,让社会真切感受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强力推行“三定”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夯实执行管理基础持续提升质效,通过细化目标定任务,分解任务定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千方百计抓落实,出实招、求实效坚定决战决胜的方向性、目的性,精准发力助推人民法院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
落实工作 硕果累累
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中,宋燕坚持目标导向,高效率部署工作落实,采取非常举措,持续强化执行力度,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工作作风,使出想尽“千方百计”的力气、拿出克服“千难万险”的勇气,带领执行团队综合运用各类联合惩戒措施,全方位织密筑牢执行大网,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形成高压合围态势。全力以赴,联动发力,紧盯“4+1核心指标”,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宋燕牵头开展系类集中专项执行行动10余次、累计投入执行攻坚力量1000余人次,实施强制搜查50余次,拘传47人,拘留13人,移送拒执3人、判处刑罚2人,推送公益短信6.71万人次,对10人采取罚款强制措施罚款金额39.67万元,承办涉党政特殊主体案件30件、执结31件、执行到位金额964.05万元。有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宋燕常说“为民执行永远在路上,攻坚克难没有休止符”。在她的带领下芦山法院执行局上下一盘棋,“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态势持续优化向好,整体工作挺进全市第一方阵。但她依旧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豪情干劲,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有力的措施,以决战决胜的精神风貌,决然冲锋奋战在执行攻坚一线,鏖战正酣,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