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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法院“四权”落实到位保障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审
时间:2019-06-13 13:50:31  来源:

  本网讯(张丽记者张杰 杨棕贤)2019年,荥经法院新任51名人民陪审员,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审判案件中的作用,调动陪审员的积极性,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荥经县法院充分重视陪审员各项参审权利的落实,保证每一名陪审员都能积极参审,注重提高陪审员的职业尊荣感、社会责任感,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一是提前阅卷,保证陪审员知情权。对于有陪审员参加开庭的审判案件,承办法官提前通知陪审员阅卷,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争议焦点,做到开庭时心中有数。

  二是参与庭审,保证陪审员发问权。庭审中,审判长主动征求陪审员意见,是否需要对案件有关事实问题询问当事人或出庭作证的证人,保证陪审员的庭审发问权。

  三是参加合议,保证陪审员的评议权。合议庭讨论案件时,必须通知陪审员到会参加评议,尊重陪审员发表个人意见,保证陪审员的评议权。

  四是做好服务,保证陪审员的待遇权。除为陪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外,按照参加陪审次数做好登记,及时给付陪审员的办案补贴,保障陪审员的待遇权,提高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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