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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法院法官荣获“四川省绿色先锋”称号!
时间:2019-06-13 13:52:24  来源:

  本网讯(记者张杰 杨棕贤)6月5日,石棉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周恒旭荣获“四川省绿色先锋”称号!并应邀参加由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城环资委共同主办的四川省2019年“六五环境日”活动。

  周恒旭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从事刑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到学校、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巡回审判,多次到案发地开庭审理李某某、何某某等人滥伐林木系列案件,教育当地群众不能因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滥伐林木,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

  其次,该同志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具有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并积极探索、落实修复性司法手段,努力创新生态修复新模式,在石棉县引入“多元共治”理念,以“一案一方案”的形式制定修复环境方案,切实使被毁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治理与恢复。切实保护县域生态环境,同时监督公益诉讼中的被害集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判决有效、执行有力”。保障公益诉讼判决有效执行并为全市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提供石棉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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