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向丽娜 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近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青衣江(雅安段)、大渡河(汉源湖)流域水环境、水资源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司法职能、深化制度创新、强化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制定了15条具体措施,为雅安绿色发展振兴大局以及青衣江(雅安段)、大渡河(汉源湖)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提供最严格的司法保护。
记者注意到,2019年5月国家生态环境部首次对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并公布了排名前30的城市及所在水体,雅安市的青衣江、大渡河排名第一。
“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15条具体措施包括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流域生物多样性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青衣江、大渡河流域水环境、水资源保护的行政案件;全面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等。”对于如何保护雅安良好的水环境质量,雅安中院环资审判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下一步雅安中院将以建立、运行、打响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和司法品牌为着力点,通过环境司法手段实现雅安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破解难点,紧盯关键,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安全和雅安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