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邓显波 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近日,石棉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系列执行案件。
据了解,石棉某材料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债台高筑,21名债权人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材料款、运费、偿还借款等共计1500余万元。立案后,石棉县法院及时现场查封了该公司的资产。
经调查,该公司的办公楼以及土地系向工业园区租赁,公司的机器设备等生产工具向银行办理了资产抵押。考虑到这一情况,单纯的评估拍卖已无法实现众多债权人的权益,且会造成该公司40余名职工待岗停业等众多社会问题,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亦表示,公司正常经营尚有盈利,只有确保经营才能偿还债务,评估拍卖扣除优先受偿债权后,21名债权人可能无法受偿。
经过综合研讨,石棉县法院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召开债权人会议,通报调查情况,介绍评估拍卖的利弊分析后,债权人达成初步意见,同意公司继续经营,暂不启动资产评估拍卖程序,但申请人不再相信李某继续经营公司能分期偿还债务。
通过多次债权人会议以及石棉县法院的沟通协调努力后,21名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申请人赵某等以800万元的价格受让该公司整体资产,赵某分二次向法院交纳转让款,申请执行人按照比例分配后对剩余金额予以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