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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七项举措服务“三农”
时间:2019-07-16 22:46:24  来源:

  营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入脑入心、入村入户”为目标,出台七项举措建立农村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扎扎实实地把法律服务送到农村的千家万户,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该院把开庭办理案件作为重要普法渠道,为农民专门开辟涉农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农案件及时立案,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方便群众诉讼。

  定期开展到农村集贸市场、田间地头巡回办案、调解,扩大普法面。与营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开辟新农村建设普法教育专栏。

  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涉农疑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充分发挥九个基层人民法庭身处农村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与乡镇、村委等有关部门联合构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网络,深入开展农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及时发现隐患,做到提前介入,提前疏导,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认真落实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制度,协助建立健全农村人民调解网络,帮助人民调解组织建章立制,通过参与诉讼调解、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全力消除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有序和谐。(营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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