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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法院:微信账户被冻结 被执行人主动现身还款
时间:2019-07-23 18:34:32  来源:

  “法官,我马上就还款,麻烦您解除我微信账户的冻结吧!”7月5日上午,执行法官马奎接到电话。这个电话正是长期玩“失踪”的被执行人邓某打来的。

  近日,阆中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邓某的微信财付通支付账户,迫使其主动联系法院支付执行款。

  据悉,2018年,邓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邓某只还了五千元。之后便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因多次讨要无果,张某一纸诉状将邓某起诉至阆中市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邓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判决邓某偿还欠款。判决生效后,邓某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对丁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微信钱包有2000余元,遂依法对邓某微信财付通账户等进行了冻结,限制其支付行为。

  当邓某再次使用微信支付时,却发现聊天窗口弹出了一条“特殊”的消息:“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以及法院执行文件的要求,您的微信零钱内资金已经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虽然冻结的仅2000余元,与1.5万元的欠款还相差甚远,但是微信账户被冻结后,对其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邓某遂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法院早日解冻自己的微信账户。

  “没想到前一秒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微信资金账户,没过几分钟,之前一直找不到的被执行人就主动打电话联系了我们,不到一小时就达成了还款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移动支付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据了解,阆中法院紧随当下移动支付趋势,大力推行智慧执行系统建设,让网络办案更智能。实现对微信钱包、支付宝账户、银行存款实现网络查询、网络冻结、网络扣划“一体化”。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提升了法院执行效率。

  (通讯员旷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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