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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法院“三大机制”提升执行送达效率
时间:2019-07-30 11:29:11  来源:

  本报讯(杨峻 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法院执行工作中送达文书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案件能否正常执行,当事人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维护。但,“送达难”已经成为困扰法院的难题。

  “送达难”主要表现在当事人提供是随着执行案件逐年的增多,虚假受送达地址、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逃避执行、拒收法律文书、外出人员无固定地址和联系方式及被执行人消极配合,严重制约了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及时有效送达,阻碍了司法效率的有效提升,无形中导致执行案件周期加长,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司法形象。

  芦山法院迎难而上多措并举打破制约“送达难”瓶颈问题。建立乡镇联络员机制,在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时,通过主动联系相关的村组干部,充分利用其人熟、地熟的优势,对被执行人家里情况进行调查,并请村组干部陪同到被执行人所住地现场送达。建立集约化送达机制,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优势,建立文书送达组、采取电话送达,预约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确保法律文书在10日之内的有效送达。用活信用惩戒倒逼机制,金钱给付类案件,立案后庚及采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现身,达到法律文书的首次送达效果。

  自从今年4月“三项机制”建立以来,芦山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均在立案后10天内全部实现执行通知书首次有效送达,累计470件次,实现了有限司法资源利用最大化。通过强有力的工作举措,着力破解了送达难题,助推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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