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法院坚持“六个面向”服务“三农”发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公开开庭面向农村。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在农忙时节或审理赡养、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时,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尽最大可能方便农民群众诉讼。
诉讼调解面向农村。大力倡导以理性、平和、文明、公正的方式处理农村纠纷,加大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力度,建立健全人民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网络。
现予执行面向农村。依法充分运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证据保全等诉讼措施,对农民追讨工资、工伤抚恤等案件实行特殊保护,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和温暖。
信访接待面向农村。实行领导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相结合,变上方为下访,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法治宣传面向农村。广泛开展下乡办案、以案讲法和法治讲座进农村活动,深入宣传与农村、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法治文明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司法建议面向农村。针对涉农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农村自治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健康发展。今年以来,该县涉农案件调解撤诉率大幅度上升,没有发生群体越级上访事件。(营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