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院
 
复婚未果 丈夫杀妻后自杀
时间:2019-08-06 22:56:07  来源:

  本网讯(游弋)昔日夫妻百般好,但是一旦感情破裂,各种矛盾也就相继而来,更有甚者会因此引发一场血案,最终毁掉两个家庭。记者从南部县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要求妻子复婚遭到拒绝,便产生杀念,两人经抢救后均脱离生命危险,最终该男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5年,刘一树与蒋秀珍在村里举办酒席后,便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两人婚前便各育有子女。十多年来,感情一直很稳定,刘一树为其出钱修房子、购买生活用品等等。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渐渐产生嫌隙,经常发生争吵,致感情破裂。2017年8月,双方经村委会调解后,蒋秀珍补偿刘一树共计17000元人民币,此后双方便分开生活。

  没过多久,刘一树后悔之前的决定,多次找到蒋秀珍要求和好,但是均遭到了蒋秀珍的拒绝。经历多次打击后,刘一树心有不甘,产生了杀人的念头:如果不能在一起,便将其杀死然后再自杀,势必要同归于尽。2017年9月8日午时,蒋秀珍在屋后的田里干农活,刘一树骑着摩托车来到旁边的田坎上,对蒋秀珍说他想回家一起过日子,再次要求复合。蒋秀珍一口回绝说:不可能,我们已经签过协议,钱也补偿给你了,我家又不是旅店,不是你想来就来……话还没说完,刘一树便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向蒋秀珍刺去。一场厮杀后,蒋秀珍的胸口、颈部等多个部位被刺伤。蒋秀珍拼命吆喝,引来了住在旁边的邻居文娘,她急急忙忙赶来,看见蒋秀珍被刺伤后,立即呵斥刘一树,随后周边的邻居也陆陆续续赶到现场,刘一树见状后扔掉手中的刀,骑上摩托车逃走了。

  村民们赶紧拨打110和120,蒋秀珍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然而刘一树并没有准备潜逃,而是回到了他女儿刘佳丽的家中,拿了一把菜刀并跑到房子后面的树林里,将自己的头部砍伤。当地派出所民警经侦查后,在刘佳丽房屋外的山坡上将刘一树抓获归案。

  经鉴定,蒋秀珍左侧脸部、颈胸部、左手第3、4、5指节等部位所处锐器伤,累计长度达17.3cm,其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南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一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一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一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文中均系化名)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