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根茂张杰 记者 杨棕贤)2018年3月,石棉县新民乡有20余户果农将黄果柑售卖给福建人黄某,总价值近20万元,但一直未收到货款。2019年石棉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快速审理该批案件,尽早裁判以保障果农的合法权益。
对此,办案团队制定计划,双管齐下,一组人员向果农了解黄果柑买卖的具体情况查证事实,一组人员专门联系黄某为案件审理排期开庭作程序铺垫。法院根据果农提供的电话联系黄某,黄某一直拒接,通过公安调查黄某身份情况,仅显示黄某户籍地在福建,后添加该拒接电话的微信号,发现该微信号显示内容为新疆石河子市水果市场的店铺,法院向该地址邮寄送达相关文书,黄某也未签收。
近日,该院干警从石棉县出发,三次辗转交通工具于当日晚上8时到达石河子。第二日一早干警先后走访多个农贸市场,手持黄某身份证复印件,挨家挨户询问,先后花费近5个小时,终于蹲守到黄某到其店铺中。干警找到黄某表明来意后,先给其普法宣传,告知回避法院的利弊,后做笔录拍照取证固定送达地址,为随后的文书送达打下坚实基础。法院千里辗转终寻找到“失联”当事人,强力推进了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