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狗是名种,在本地买不到,我还是从外地找关系买的”
“那给我看你买狗的相关证据啊”
“我养了这么多年,天天给它买好吃的,你说赔几百那是不可能的”
“那你说赔几千也太多了吧”

前几天,蓬溪法院民事审判庭遇到一起“车撞狗”的事故纠纷,双方就赔偿的问题吵的不可开交。承办人一问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陈某是爱狗人士,每天好吃好喝的照顾着自己的小狗,一有空闲就会带小狗出去遛弯。这天他像往常一样外出遛狗,但意外的是,一不留神小狗跑到了王某车子下面。恰好司机王某正在启动车辆,他并未觉察到车底异样,导致小狗被当场轧死。事故发生后,陈某看到自己爱狗没了气息很是伤心,随后与车主王某就小狗的赔偿问题争吵了起来。王某认可撞狗的事实,但认为陈某所提赔偿过高,且陈某作为狗主人并未尽到看管责任。陈某则表示,小狗是从外地高价购买,自己对又养狗倾注了很多感情,所要赔偿金额并不高。
承办人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向双方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双方的责任问题提出了赔偿的解决方法:小狗被轧死,陈某作为狗主人没看管好小狗有一定责任,而车主王某在启动车辆时未注意到小狗也有责任,双方均有过错,各让一步。经过商量车主王某向狗主人陈某赔偿1400元的狗损失费。
法官释法:宠物被撞伤或死亡应该怎么赔?
宠物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应由责任方支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但医疗费不得超过该宠物的市场购买价格;如果发生死亡的,根据宠物的品种价值等因素,参照市场购买价格酌情核定。(陈思金 张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