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法院以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为目标,采取四项措施建立畅通的民意沟通渠道,强化民意沟通工作。
开展带案下访活动。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和不满意的案件,办案法官带案下访,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发挥廉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对法院审理和执行的各类案件进行监督,对法院干警廉洁执法状况、干警审判作风进行监督,对法院文明执法活动情况进行监督。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和旁听重大案件审判、接受检查评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张江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