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船山法院执行局吗?我是(2019)川0903执280号案件申请执行人,我们在重庆九龙坡发现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我找他快一年时间了,终于找到了,请你们出警前来传唤他。”2019年9月5日8时30分,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打来的电话。
该案是遂宁某商贸公司申请执行重庆某模具制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8万余元。在以往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注册地挂牌经营的系其他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本院传票传唤也未到庭接受询问、电话设置拒听,导致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
在接到开头那通电话后,船山法院执行员苏刚、彭天驰立即向执行局梁驿局长汇报。根据指示,在做好准备工作后,执行人员一行四人8点45分出发,前往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所在地,拟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10点42分,根据申请人不断发出变换地址的消息,最终经过四次的地址变更,确认了被执行人的落脚地。

(执行员拘传被执行人)
在确认被执行人身份,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后,执行员随即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拘传。中午12点30分,执行干警开始询问被执行人,但其态度强硬,想用一句“没有钱”搪塞过去,在执行员告知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本院将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后,被执行人的态度发生了明显转变,承诺在今天14时之前将钱凑齐,并直接转给申请执行人。
15时,申请执行人打电话给我院执行员,告知已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执行案款,并对执行干警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点赞!
八万元的案款,在执行案件中标的不算大,六小时的执行,对执行干警来说时间不算长。但就是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一个又一个的几万元、却填满了执行干警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不是在执行,就是在执行的路上”,在与失信被执行人的斗智斗勇过程中,他们始终牢记使命,勇往直前!(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