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5日,任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亲戚廖某借款,廖某见状二话不说,当面掏出12万元给任某,让其拿去好好创业。任某满口允诺,并向廖某出具了借条。后廖某因资金链断裂,急需资金多次要求任某偿还借款,任某不予理睬,并将廖某拉入了“黑名单”。
2018年10月15日,廖某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发出了支付令,可任某对法院邮寄送达的支付令拒收。
2019年6月,由于任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廖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调查任某财产状况及其下落,但任某银行账户上已无存款,法院依法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9月26日,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廖某打来的电话:“法官同志,我在我亲戚廖某那里借款我一定会还,请法官同志不要对我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我在外面做点儿小生意也不容易,我的信用天天都在下降。我想办法一定还清……”
一直不露面的任某突然出现,还主动打电话,联系承办法官,并表示愿意偿还全部借款。原来,他在广州置办企业,需要筹措资金在银行办理贷款,发现自己的信用额度无法办理业务,最后迫于法律的威严及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后,主动偿还了借款。(王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