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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人民法院五项措施助力反规避执行
时间:2019-10-19 20:38:22  来源:

  为有效遏制民事执行中的规避执行行为,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营山县法院出台了五项措施助力反规避执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律和诚信意识。执行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思想性、社会性比较强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进行法制宣传,善于根据不同案件的事实,不同当事人的心理,不同的执行标的现象,以案讲法,消除当事人规避心态,促进自动履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组建乡村网络平台,加大财产查控渠道。建立一个乡村信息平台,收录企业、个人的资产、经营、负债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这个平台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以便执行。发挥人民法庭和村组织作用,建立工作联系点,利用联系点工作人员身处农村,开展工作方便的优势,收集有关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家庭财产状况及其思想动态信息。

  抓好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确保案件执行到位。审判人员在立案、审理案件期间,要本着减少执行风险的原则,交代原告积极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对原告提供担保确有困难者,审判人员判断确需财产保全的,应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牢牢掌握执行的主动权,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效率。首先,加大对执行人员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其次,加大对执行机构的交通、通讯工具和音像设备的投入,使执行人员迅速、快捷地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为执行案件奠定良好的基础。

  完善社会救济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一是法院进入执行后,企业职工得到经济救济,失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就不会引起职工上访,才能保证社会稳定。二是大幅增加执行救助资金,及时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王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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