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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法院到美罗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时间:2019-11-12 23:25:35  来源:

  为增强农村地区的法治观念,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1月8日,石棉县法院简案团队到美罗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零距离”为村民提供更“接地气”的司法服务。

  活动现场,法官重点向村民解读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与其切身相关的红利:一是农村土地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其中经营权可进行融资担保,解决农村个体融资难问题;二是经营权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流转,并且经营权不因流转而丧失,农民可以放心的把土地流转出去,进城务工增加自身的收入;三是农民在城市买房并落户后,可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将经营权交回发包方,也可对其进行流转,土地经营权不会无偿被收回。通过面对面讲解的方式,现场掀起一阵学法热潮。

  随后,法院干警搜集了现场村民急需解决的问题,针对普遍存在的外来人员与本集体成员因买卖房屋、土地发生纠纷,本集体成员间因土地权益纠纷无法确权等问题,法官结合村民提供的相关证据,就村民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确认土地权属应达到的法定条件等进行释法明理,获得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石棉县法院将继续结合“双百四进”活动,充分发挥审判延伸功能,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交流,切实解决农村中普遍存在的因买卖房屋、土地而确权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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