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凌晨,徐某才被突然出现的民警控制,不一会,蓬溪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朱元杰对其宣布拘留决定,因其在与某新材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
蓬溪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按照省高院《关于开展全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要求,根据遂宁市中院印发的《全市法院“春风”执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从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2月9日开展为60天的“春风”执行专项行动已正式启动!
据悉,“春风”执行开展以来,蓬溪法院有了大动作:
2019年12月18日,在县委政法委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院见证、监督下,对梁某乙与梁某甲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实施强制执行,将超长期未结案件执行完毕。
对四川某门业公司12件标的105000元涉民工工资案件,在12月26日全部执行到位!
在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成功找到并拘留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庞某涛、徐某才、朱某丽等人;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阻扰执行的被执行人刘某坤、李某根、梁某甲实施司法拘留措施。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蓬溪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组织最强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发动各方力量,全力查人找物,力求“春风”执行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赵海文 任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