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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通告
时间:2020-01-30 23:11:09  来源:

  为严格执行中、省、市委关于防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便利参加诉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遂宁中院审判执行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工作及开庭时间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正常上班。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的开庭、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审判执行活动全部延期,具体变更时间以案件承办部门通知为准。

二、立案材料提交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www.scssfw.gov.cn/)、四川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客户端“发现”查找“四川微法院”小程序)开展立案、缴费、提交证据材料等诉讼活动,尽量减少出行。不便网上立案的,可将立案材料(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遂宁辖区当事人需到湖北或其他异地立案的,尽量采取“跨域立案”方式,在任何一家基层法院就近跨域立案;遂宁辖区外的群众需来遂宁中院立案的,尽量在当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

三、文书送达及开庭

  为减少在案件办理中的出行,我院将尽可能采用电子送达、电话通知、网上视频的方式进行开庭、听证、询问、调解等诉讼活动,如法官安排网上庭审活动,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如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要求到法院开庭审理的,原则上延期审理。

四、庭审旁听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庭审理的案件要旁听的,请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

五、诉讼及信访工作

  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因疫情防控无法到本院参加庭审,或者受疫情影响暂停交通运输无法来院参加诉讼的,可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按照国家信访局1月28日《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要求,遂宁中院即日起信访中心暂停接待室群众来访,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变化形势另行通知。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尽量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表达诉求。我院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登记、处理和回复。

  遂宁中院诉讼服务热线:12368

  遂宁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825-6193232。

六、执行工作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不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我院执行部门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用好“阳光执行”系统,依法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执行等措施,我院将在采取有效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依法办理。对需到湖北省开展的执行、保全等工作全部进行延期,具体变更时间以案件承办部门通知为准。对于部分执行、保全案件,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受到一些地区交通关停等影响,敬请谅解。

七、进入安检须知

  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安全,确需到我院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体温异常者务请先行就诊。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的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在此,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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