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2月11日,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石棉县人民法院收到涉及一位身患极其严重疾病、已长期卧床、靠点滴维持生命的当事人亟需进行诉讼的案件。承办法官知悉情况后,赓即同被告进行联系,被告表示“协议是真实的,因为自己身患严重疾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现原告诉至法院,我一生都是诚实守信的,我愿意通过法院裁决给原告办理过户手续,不想留下人生的遗憾。”
速裁团队判断确有诉讼紧迫性和必要性,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向当事人、社区电话联系,经了解双方及家人都未接触过疫区人员、也未去过疫区,基本确定当事人不是新冠肺炎疑似人员。速裁团队迅速开展审理工作,第一时间将案件分流到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通过电话对案件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运用微信平台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发给双方当事人确认,确认无误后,引导双方当事人及时申请司法确认。速裁团队党员志愿者收到申请后同步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前选取宽敞通风的第一审判庭作为确认场所,准备好足够的一次性口罩、手套等医用物资,双方当事人在法警测量体温后进入确认场所,先由调解员主持签署调解协议,随后由审判员对协议进行确认。在处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控制在一定距离。签字席单设,一人签名并使用一次性手套。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签署调解协议总计不超过20分钟,高效快捷的司法确认令当事人十分满意。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面对疫情,石棉县法院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困难危险面前敢于说“看我的,我先上”,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