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近日,芦山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销毁了一批野生动物死体、制品等共计68件。
在销毁地点,扭角羚、林麝、隼、红腹角雉、黑熊、黄麂、竹鸡等动物尸体依序整齐摆放,芦山县森林公安局采取了焚烧和无害化填埋的方式销毁涉案野生动物死体及制品。
“此次集中销毁的野生动物中有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共计涉及4件刑事案件和2件行政案件,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据介绍,芦山县森林公安将持续推进“奋进”、“守护”、“清查”专项行动,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相结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持续保持对非法猎捕、贩卖、运输等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