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3月16日下午,蓬溪法院两件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在第一审判庭如期开庭,公诉机关、辩护人及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彭某某、苏某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案件进行了全程直播。这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蓬溪法院首批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庭审前,蓬溪法院刑庭做好了全面的防控准备,提前对审判庭进行了消毒,对进入审判庭的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以及法警开展了信息核对、体温检测、消毒等工作,并对各诉讼参与人员的居家隔离情况、人员接触情况以及目前身体状况进行了解掌握。庭审期间,审判庭内的所有人员均自觉佩戴口罩,审判员再一次确认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无离开居住的村(社)、有无接触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返乡的人员,身体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并由书记员记入庭审笔录。庭审结束,依法对被告人彭某某、苏某某宣告缓刑,诉讼参与人员离开后,刑庭工作人员又再一次对审判庭进行彻底消杀。

近期,随着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蓬溪法院的各项工作也已经逐步恢复,在保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重点工作的前提下,蓬溪法院将全面、稳定地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及各类中心工作,确保防控、审判两不误。根据案情需要,灵活采取线下开庭与线上“微庭审”、远程审判系统等信息化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地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安全和其他诉讼权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需求,确保特殊时期司法服务“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