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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和解执行 食品公司恢复正常经营
时间:2020-06-12 21:24:52  来源: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金融贷款追偿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做和解工作,成功使案件和解执行,达到双赢效果。

  2014年,南充某银行向某食品公司发放金融贷款500万元,并由某担保公司对债务提供担保。其后,因食品公司未如约履行还款付息的义务,银行要求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公司依约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全部贷款本息。随后,担保公司向食品公司行使追偿权,要求食品公司偿还其代偿的贷款本息。追偿未果,担保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食品公司偿还由担保公司代偿的贷款本息。

  判决之后,担保公司向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依法查封了食品公司的银行账户。其后,食品公司向执行法院表示希望与对方和解,以保障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执行法官遂及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和解工作,双方成功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食品公司在一年的时间内分期履行还款义务,而担保公司同意解除对食品公司的账户冻结,助其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至此,该起案件得以成功和解执行。(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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