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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顺庆: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依法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
时间:2020-12-10 08:25:05  来源:

  近日,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这起案件由顺庆区人民法院院长邹九九担任审判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晓荣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已于11月26日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被告人伍某某、冯某某、何某某从2014年起,长期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南充市顺庆区芦溪镇对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司机,采取向运管部门举报相威胁、阻拦车辆不让其拉客等手段,强行多次收取冯某等29名非法营运车司机的所谓“站台管理费”、清洁费、入场费等费用,在此期间,3名被告人还垄断本地客运获取非法利益,在2015年、2017年、2019年还采取滋扰、拦车等方式长期阻止外地合法营运车辆在芦溪镇载客,阻止10路公交车在当地拉客下人,给当地百姓出行造成极大不便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伍某某、冯某某、何某某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形成非法影响,谋求强势地位,扰乱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秩序,破坏人民群众安全感,在当地称霸一方,系恶势力犯罪团伙。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手段,多次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伍某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0元;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截止目前,已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共29人被判处刑罚。(李建华 记者樊正太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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