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院
 
阆中法院三年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件95人
黑恶财产入库400余万
时间:2020-12-10 17:37:17  来源:

  决战扫黑除恶收官年,阆中法院最新战报出炉。12月10日,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阆中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雅莉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通报。三年来,该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件95人,涉恶普通案件58件103人,黑恶财产入库400余万元。

  严惩:最小20岁 最高刑期二十年

  “现在宣判,被告人章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日上午,任雅莉担任审判长,在该市看守所临时法庭对仪陇县章某等2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阆中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媒体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了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章某开始在仪陇县复兴镇通过开设赌场敛财,逐步吸纳社会闲杂人员或有犯罪前科人员为其开设赌场、地下执法、高利放贷提供“帮助”,并聚敛了百余万元的经济利益。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章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维护组织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并通过聚众斗殴等方式扩大其组织影响力、树立强势地位。

  在组织发展壮大过程中,甚至吸纳多名未成年人加入组织,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犯罪事实12起、聚众斗殴犯罪事实1起、非法拘禁犯罪事实3起、寻衅滋事犯罪事实11起、故意伤害犯罪事实1起、敲诈勒索犯罪事实1起、违法事实21件。

  阆中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章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大量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犯罪组织应当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阆中法院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对2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满意:稳准狠与时度效并重 让每起案子成铁案

  “今天的庭审,让我们看到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感谢法院让我们有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旁听庭审以后,我们更直观地了解到哪些是涉黑恶案件,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肯定第一时间举报了……”

  “那么多被告人,那么长的判决,真的是辛苦法官了……”

  庭审结束后,不少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表示,这样的案件,涉及数十名乃至几十名被告人、上百本卷宗、超200页的判决文书,是人民法院办理涉黑恶案件的常态。

  作为全市涉黑案件集中指定管辖法院,阆中法院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法官组成专案组,并要求大要案件由院、庭长办理。

  该院严格适用刑罚,综合运用追缴、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多种刑罚手段,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最新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的落实,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坚持证据裁判标准和无罪推定的刑事政策,对涉黑恶案件做到既有稳、准、狠,又有时、度、效,不枉不纵,把每起案子都办成铁案。

  该院注重对涉黑恶案件的研判分析,着力深挖根治,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以“一案一建议”为必须、“一案多建议”为常态,先后发出司法建议10份,为行业乱象把脉开方;并注重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坚持跟踪问效,司法建议回复率达100%。

  为彻底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链条,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及“造血”功能,阆中法院不仅建立了黑恶势力财产刑快速执行机制,强化审执衔接配合,还加强与公安、检察、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黑恶势力案件财产处置合力,全力提升执行标的到位率和结案率,通过没收财产、罚金、退赔、追缴违法所得等举措,执行到位400余万元。

  号召:全社会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事实

  “选择在临时法庭开庭,解决因人数众多、提押环节冗长,将审判席、被告席、旁听席相对隔离,解决疫情期间审理难的问题……”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刑庭庭长崇阳介绍。

  2020年,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年和收官年,恰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给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为落实疫情防控及案件审理需要,阆中法院配合上级部门,用7天时间在阆中市看守所建成集科技与防疫一体的临时法庭,被誉为南充版的“火神山法庭”。

  该院配合全市法院将涉黑恶案件集中到临时法庭审理,确保了全市涉黑恶案件的审理进度。截止目前,临时法庭公开审理并宣判涉黑恶案件11件196人。

  关于记者提到如何对涉黑恶线索举报人进行保护的问题,崇阳表示,针对收到的举报材料,该院安排签订了保密协议的专人进行登记、分类,其他人均无权知道,并按照职能职责向相关部门移送核查,在此过程中不仅对举报人的信息实施严格保密,还要对被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防止跑风漏气。与此同时,在举报人及其亲属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时,该院还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申请公安机关对举报人采取保护措施。

  在对涉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打击的同时,阆中法院通过邀请群众、媒体代表旁听庭审,以案说法,专题法治讲座等强化法治宣传,不断提高群众认识,将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人民法院呼吁,每一位群众都要坚信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事实,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案件:

  1.阆中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1日对被告人何某等1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打响了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

  2.阆中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2日对被告人罗某、邢某某、陈某某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3.阆中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7日被告人汪某某、刘某、敬某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犯诈骗罪(碰瓷团伙)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被告人敬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4.阆中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对被告人韩某等2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以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旷心怡 余颖 记者敬涛 文/图)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