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商事案件中虚假诉讼时有发生,既损害了第三人合法权益,又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司法权威。为此,仪陇县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多措并举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现象,切实维护正常司法秩序,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常态宣传。通过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虚假诉讼风险警示牌、利用LDE大屏幕播放虚假诉讼宣传片、向当事人发放虚假诉讼宣传资料、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电视台等平台宣传虚假诉讼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宣传,促进当事人明晰虚假诉讼的处罚和赔偿规定,了解虚假诉讼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诚信诉讼。
强化诉前防范。坚持关口前移,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送达《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其虚假诉讼的风险、法律后果,要求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和陈述内容真实,不存在伪造、编造、隐匿证据、虚设债务等虚假情形。加强对立案干警的业务培训,严格审查、排查各类案件,对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及时提醒承办法官,切实把好立案审查关。
严格诉讼甄别。庭审中强化当事人本人出庭义务,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辩主张,认真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克服坐堂问案的局限性,加大依职权调查的力度,对于过于轻易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且无明显争议、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等情形的案件进行合法性重点审查。审理发现可能虚假诉讼的,及时要求当事人据实陈述,告知其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
严厉打击制裁。对冒名顶替当事人参与诉讼、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适当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将相关线索和材料移送侦查机关。近年来,该院已对6名作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的当事人分别予以处罚,合计罚款7.4万元。认定陈某某等5人诉四川某酒业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李某某等10余人起诉王某某民间借贷案为虚假诉讼,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对原告进行了严厉训诫与警告。
下一步,仪陇县法院将持续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保护和引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依法诚信诉讼,为县域诚信社会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宁秀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