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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嘉陵法院
创新“三举措”,防疫审判“两不误”
时间:2021-01-26 23:12:30  来源:

  一是严防死守,抓好疫情安全防控。新冠疫情爆发至今,嘉陵法院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疫情防控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发布诉讼服务公告、诉讼服务指南、司法保障疫情防控等信息,大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时刻从思想上、行动上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二是严惩违法,打击涉疫犯罪案件。制定了《关于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公告,有力宣传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全区人民自觉遵法守法,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依法严惩两起涉疫情犯罪刑事案件,被告人孙某某在疫情管控期间,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造成31人被隔离,引起新型冠状肺炎传播严重危险,被判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刘某某在疫情期间发现口罩紧缺的“商机”,虚构货源进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三是灵活创新,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存在一些被告人被羁押于外地的刑事案件,使审判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嘉陵法院创新运用信息技术,利用远程提讯系统,通过“云上法庭”在线送达案件50件80余人次,在线开庭40余件60余人次,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接触。对被告人在外地出行不便的案件,将巡回审判车开进看守所、监狱、社区等场所,巡回审理100余件次,通过完整规范的庭审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及疫情传播的风险,有力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程乾 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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