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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感谢你设定的“冷静期”!
时间:2021-02-04 14:42:29  来源:

  2021年1月26日上午,一男一女手牵手走进西充法院双凤法庭。“法官,感谢你设定的‘冷静期’,我俩和好了,不离婚了。”女士笑容满面地说。可就在几天前,这两人还急匆匆到法院,想要通过诉讼调解立即解除婚姻关系。

吵架上法院

  2015年,齐某与丈夫郝某相识,双方互有好感,很快发展成恋人,经过一段时间相处,组建了幸福的家庭。2017年,两人有了可爱的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但渐渐的,双方因性格不合、家庭生活琐事等经常发生争吵,致夫妻关系失和,两人便商量好离婚。在了解到民政局需要30天离婚冷静期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都不愿意等待,于是拿着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到法院要求调解离婚。

按下“暂停键”

  承办法官杨驰了解清楚案情后,分别跟两人沟通交流。双方态度坚决,表示无和好可能,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等已分割清楚,希望法院能出具民事调解书。当被问到婚恋过程时,提到以前的点点滴滴,两人都湿润了双眼,这一情绪上的变化被承办法官敏锐察觉,抓住这点深入了解这对夫妻的婚姻背景、感情基础、危机原因、孩子抚养等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他们的婚姻状况完全可修复。在征求两人意见后,承办法官提出一个星期的“冷静期”,建议他们在冷静期内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并作出理性选择。

牵手出法院

  “冷静期”期间,为了引导双方三思而行,承办法官多次电话与他们沟通:“为生活琐事争吵在所难免,我看得出来你们都还很在意对方,只是在气头上,谁也不愿意服软。你们多考虑下对方的付出,互相理解、支持,况且孩子年龄尚小,父爱或母爱的缺失会对他的健康成长产生影响。”在劝说下,双方的态度慢慢软化。1月26号,在“冷静”了三天后,两人手牵着手到法院写下撤诉申请书,感谢法官倾情调解,并表示以后一定会好好过日子。

  “此案是西充法院对离婚案件冷静期的尝试,实践效果良好。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之家庭婚姻篇的一项新规,主要适用于协议离婚,我们在诉讼中借鉴这一原则,对于当事人一时冲动离婚,矛盾不大,感情基础仍在的情况,我们会建议他们冷静一段时间,回归理性,慎重对待来之不易的婚姻关系。”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张华介绍。(供稿:西充县人民法院 朱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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