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程乾 陈梅 记者 许尔斌)3月25日,嘉陵法院对原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所长张某受贿一案一审宣判,来自嘉陵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以及区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的100余名干警旁听了该案,“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张某在担任北湖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240000元,另查明,被告人张某经南充市嘉陵区监察委员会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了受贿犯罪事实。
为维护国家机关的廉洁风气和正常管理秩序,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情节、性质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追缴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四万元上缴国库。
“今天旁听了张某职务犯罪的庭审,我深受感触:一是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基石,时刻铭记入党初心,忠于党,忠于司法行政事业,不做两面派、两面人。二是要强化法律意识、纪律意识,知底线、明敬畏,自觉抵制金钱诱惑。三是要加强自我修养,培养高雅情操,慎独慎初,自觉净化不良朋友圈、社交圈。四是要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同时结合此次的政法教育队伍整顿,切实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为建党一百周年贡献政法力量。”嘉陵区司法局干部沈洁说到。
庭审结束后,旁听干警内心受到极大震撼,表示要以此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