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益探索,去年以来,阆中法院结合撤乡并镇机构改革,在全市挂牌成立35个法官工作站,达到各乡(镇、街道)覆盖率100%,成立之后,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轮流“坐诊”,积极投身于辖区诉源治理,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力量,法官工作站运行成效显著。
近日,阆中法院彭城镇法官工作站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杜某某长期从事建材买卖与装修生意,经人介绍与被告陈某某、吕某某夫妻相识,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杜某某装修陈某某、吕某某位于彭城镇的住房。2020年6月到8月,杜某某购买材料、组织工人进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但陈某某、吕某某夫妻从装修完毕到入住仅仅支付了两万元装修款,虽多次协商始终拒绝支付剩余七万元装修费用,杜某某为此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张凯接收案件后,立即联系两位当事人了解案情。沟通中,陈某某、吕某某夫妻称,未结算全部装修款项的原因系装修存在瑕疵问题,没有达到理想效果,理应由杜某某承担部分损失。摸清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案情简单,而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如果仅仅只是一判了之不易化解矛盾,反而会让当事人陷入冗长的法律程序,增加双方当事人讼累,遂联系了当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同组织双方在陈某某、吕某某夫妻家中进行调解。
调解中,杜某某认可出现了瑕疵问题,承办法官在勘察现场、计算损失,对双方耐心释法明理,经过多个回合的“磋商”后,双方确认了装修损失金额,决定由被告自行整改,金额从未付部分中予以扣除。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法官工作站的设立是阆中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和彭城镇法官工作站一样,全市35个法官工作站都发挥着在诉源治理中的枢纽作用,旨在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践行“枫桥经验”理念,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动纠纷就地解决、在人民群众中解决,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法官工作站法官们结合自身承办简易案件的工作特点,贯穿“调解为先”的理念,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积极将教育整顿工作转化到为民服务工作中去,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确保了教育整顿工作的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