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帮助学生认知毒品的危害并远离毒品犯罪,4月7日,射洪法院刑庭袁小艳法官走进城西学校通过巡回审判、庭后说法等方式给该校23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用法律为青春护航。
被告人文某是人们口中的“00”后,本应是大好的青春年华,却因交友不慎,丧失对自身的管控,误入歧途走上犯罪之路。射洪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在城西学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文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被告人文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当承担与其罪行相适应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文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综合被告人文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吸毒者提供吸毒场所的行为,既可以是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吸毒者要求或者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有偿提供,也可以无偿提供;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
毒品不仅会危害人体健康,传播多种疾病,更会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莫沾毒品,莫交毒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切不可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