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导向,
传递温暖、传播热情,
将教育整顿贯穿到审执工作全过程,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庭干警做了哪些事吧!
千佛法庭:倾力调解 化解矛盾
2018年8月30日,千佛法庭对李某某诉邵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赔偿8万余元,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经申请人申请,本院依法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庭干警曾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其拒不履行,本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被执行人邵某某自认冤枉,在执行过程中多方信访、举报。同时申请人李维平也因为生效判决未得到有效兑现,多次到千佛镇党委政府反映情况。
千佛法庭执行干警联系双方“坐下来、谈一谈”,讲法理、动人情,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成功化解。
水观法庭:给力执行 温暖民心
近日,水观法庭为申请人成功执行到位94万元工程款,该笔工程款涉及多名农民工工资。
被执行人李某、蒲某承包工程期间,因拖欠陈某、常某等八人的材料款、人工工资未支付,陈某、常某等人遂诉至阆中市人民法院水观法庭,后经法庭审理,李某、蒲某共应支付陈某、常某等人材料款、人工工资共计170余万元。法庭判决后,李某、蒲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陈某、常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详细的财产情况调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经申请执行人反馈,李某、蒲某在我市交通运输局有工程款未领取。随机执行干警向市交通运输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提取李某、蒲某应领取的工程款。
在市交通运输局的积极配合下,执行干警成功提取到949400元。3月25日,陈某、常某等八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李某、蒲某对工程款达成分配方案,并对剩余材料款、人工工资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保宁法庭:倾情解纷 速度+温暖
近日,阆中市人民法院保宁法庭赵敏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聋哑人林某诉杜某离婚案件。赵敏法官采用圆桌方式,通过当事人的一个个手势,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用一支笔、一沓纸解答当事人的疑惑,从细节发现背后隐藏着的“情感纠葛”,注重“审案情,更审内心;化纠纷,更化困境;求和睦,更求和谐。”从根源上帮助当事人梳理情感,解决问题,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最终成功化解了这桩无声的诉讼案件。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阆中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讯员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