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学习成果向工作成效转化,南充高坪法院持续将教育整顿与审判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探索禁止令执行新路径,促进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提升。
近日,高坪区法院判处两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在对四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活动。

两案被告人在其各自经营的火锅店内使用餐厨废弃油(俗称“地沟油”)加工成有毒、有害的“食用油”(俗称“老油”),供顾客及店内员工食用,严重危及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食品安全大于天,这是高坪区法院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宣告禁止令的先例。
案件生效交付执行时,高坪区法院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在宣告室内向接受矫正的罪犯告知禁止令的相关规定及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并制作谈话笔录。四名罪犯纷纷表示一定改过自新,严格遵守禁止令相关规定,还民众一个安全卫生的餐饮环境。
为确保禁止令令行禁止,法院和社区矫正机构还就今后的禁止令执行工作交换了意见。“双保”制度。
一是引入“双保”制度。对服刑人员实行“保证人”和“保证金”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成本。
二是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利用好手机定位平台监控,实时动态监管。同时与行政机关加强联动,做到资源共享。
三是加大宣传,提高社区知晓率。协调居委会、工会、妇联等部门参与,构筑协助执行和信息反馈网络。(杜华晏 记者王威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