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南充高坪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高坪法院在中建一局公司的协助下,为申请执行人邓某执行到位337229元,以实际成果回应群众关切。
邬某及其实际控制的劳务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自2013年起陆续向邓某借款130万元。因借款到期未归还,邓某将邬某及劳务公司起诉至高坪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邬某及劳务公司承诺在2019年12月10日前清偿借款。然而,邬某和劳务公司到期仍未履行义务。因邓某所经营的公司陷入困难,遂向高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资金回笼缓解困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4月,邓某向承办法官提供了一条财产线索——该劳务公司在中建一局公司某项目有工程尾款。得知情况后,执行法官一行3人当即前往调查,并经查证属实:中建一局应付未付劳务公司工程款337229元。据此,执行法官向中建一局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邓某履行义务。随后,中建一局公司向高坪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因理由不充分被驳回,但仍违规向劳务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鉴于中建一局公司违反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指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一方面对其违法行为及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法律释明,另一方面要求限期追回款项,否则将在已支付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其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最终,面对执行法官充分、有力的法律释明和强制措施威慑,该公司深刻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并承诺履行义务协助法院执行。
高坪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刻践行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晏益洪 记者王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