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助理,非常感谢,谢谢你和刘绍松法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实地查看现场并组织调解,拖了六年之久的房子我终于拿到了,我非常激动,我一会要到法院给你们送锦旗……”“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作为法院干警就是要为人民办实事,也谢谢你的理解配合。”

正在整理卷宗的民二庭法官助理何冰军接到了当事人鲜某某的电话,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接到当事人送锦旗的电话了,接完电话不禁想起了调解这起案子的艰辛……
鲜某某系射洪某社区的拆迁户,2015年与开发商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房屋建成后,因过渡费标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一直未将商铺交给原告,双方多次发生争执,原告最终还是未能接房。

10月11日,射洪市法院立案受理该案后,何冰军助理迅速查阅卷宗材料,主动电话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研判是否有调解可能,找到双方争执的焦点。同时,及时向刘绍松法官汇报,最终,刘绍松法官决定采取“分别调解、实地查看、以房抵款、灵活处理”的处理方案。之后,法官助理便多次电话联系开发商和当事人,了解双方诉求并做好思想工作,在多方的努力下,双方矛盾不断减小。
10月28日,刘绍松法官和助理前往还房现场查看商铺现状,经过磋商,双方均同意用车位抵扣过渡费等条件。经过后面多次的沟通交流,11月4日,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此案也圆满画上了句号,用时不到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