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彭某与廖某等五个小孩相约到大英县盐厂大桥栈道旁的河边玩耍时,彭某、廖某在嬉戏过程中,廖某推了彭某一下,彭某便顺势抓住廖某的衣服,导致二人一同落入水中。后廖某被他人救起,但彭某却被河水冲走致溺水死亡。
事发后,彭某的父母向大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由廖某父亲廖某军向彭某父母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7万余元。后因廖某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彭某父母彭某某、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约谈了被执行人廖某军,但被执行人陈述自己确实困难,自己在工地做点工,收入不稳定,妻子在三年前就离家出走,一直杳无音讯,儿子廖某这几年一直是自己在抚养,自己也希望能够把案件处理了,但是能力确实有限,希望法官能够从中进行调解。
在听被执行人陈述其家庭情况后,承办法官前往廖某军所在的社区进行走访,并在其邻居处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廖某军陈述均属实。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在对双方当事人的约谈中,承办法官反复释法明理,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了被执行人家庭的具体情况,同时也向被执行人说明,其有义务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偿金额。
经过耐心劝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分期支付赔偿金共25万元,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现金3万元,剩下的按年进行支付。
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廖某军当场对申请执行人的理解表达了感谢,表示自己将在这几年间努力挣钱,省吃俭用也要把这25万元依约履行完毕,同时,廖某军还对承办法官细致的工作表示感谢,承办法官的前期调查走访工作让其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承办法官也向其表示,强制执行并不是冷酷无情的,法院执行工作真正要做到的是案结事了,申请执行人已经承受了丧子之痛,希望廖某军也能够设身处地地站在他们的角度为他们着想,希望廖某军能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尽早将赔偿款履行到位,也算给申请执行人了些许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