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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新冠肺炎患者“跨国”离婚,一次都不用跑
时间:2022-03-17 22:52:19  来源:

  一方当事人在国外,想要离婚怎么办?身患新冠肺炎无法到庭怎么办?

  3月15日下午,西充县人民法院借助微信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常居韩国、身患新冠肺炎的原告与远在江苏省的被告,成功在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让当事人无须跨国跨省奔波,满足了群众日异月殊的司法诉求。

  案情回顾,线上立案

  1月25日,义兴法庭收到一封来自韩国的邮件,吉林省金某称自己长期居住韩国,要求与身处国内、长期分居的丈夫李某离婚,分割财产,两子女分开抚养,抚养费自行负担,并说明已在“四川微法院”小程序立案,委托吉林省某律所的律师代理诉讼。

  延期开庭,一波三折

  案件送达初期,义兴法庭庭长屈培先联系到在江苏省定居的李某,和他确定开庭时间。但因疫情反复,李某无法到庭,也不同意调解,承办法官同意李某延期审理的请求。2月上旬,李某称可到庭应诉,原告的律师却因疫情无法到庭,原告本人也因感染新冠肺炎无法回国,开庭时间一再延迟。

  开庭审理这条路行不通,承办法官便开始重新规划路线。金某这边是客观难度,便从李某的主观方面找突破口。李某因为舍不得与孩子们分开,一直不同意离婚,同时也有抚养压力,承办法官随即找到金某,向她阐明孩子出国所涉及到的各方面问题。在承办法官悉心调解下,金某同意让两个孩子随李某在中国生活并支付抚养费,不再主张其他赔偿。

  最开始,每次与金某联系都是通过国际长途电话,费时也费钱,沟通多有不便。承办法官随即决定教金某使用在国内更普遍、同时也是“多元调解”平台依托的微信。最终在承办法官引导下,金某用国内亲戚的电话号码注册微信,初步达成协议,确定线上调解时间。

  远程会面,线上调解

  3月15日下午,承办法官身在法院,金某远在韩国家中,而金某的丈夫人在江苏,三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面对面”,对双方分开后诸如子女探视、抚养费支付方式等琐碎细节,再次一一商量。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核实原、被告身份情况,根据前期调查情况梳理出双方矛盾焦点,从法理和情理出发,反复对双方耐心劝说,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对协议内容进行了确认和签字。调解结束,双方当事人表示没想到真的一次也不用跑,为法官热心服务和法院便捷的解纷渠道纷纷“点赞”。

  法官提示

  疫情期间,这些渠道,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了解一下:

  一、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起诉立案;

  二、可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站及小程序、“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调解化解纠纷;

  三、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查询和接受线上事务办理的指导;

  四、对不便于开展线上诉讼服务活动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邮寄材料地址:四川省西充县天宝路227号,并在信封上注明材料用途(如邮寄立案、递交材料、上诉等)。(杜佳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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