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船山法院吗?王某回来了,你们赶快来”!刚下社区帮助协助做完核酸检测的执行干警刚到办公室就接到了申请人提供线索的电话。
通话结束后,执行干警一边脱下志愿者马甲一边电话联系法警,赶赴现场拘传被执行人。1个小时后,双方当事人坐在了一起。
该案系何某与王某的一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判决生效后,王某尚有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余元尚未履行,何某依法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证券等资金可供执行,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何某向本院提供被行人王某的住所等信息,申请拘留被执行人王某。执行干警张凯泓通过对本案仔细分析、研判后,认为二人之前系夫妻关系,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存在执行和解可能。
案件承办法官白杨与执行干警张凯泓分别对二人进行“一对一”谈话,在保证申请执行人合理期待的前提下,兼顾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考虑两人需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情节,白杨法官充分了解双方的意愿,最终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王某同意对尚未履行的2万余元进行分期履行,每月支付申请执行人何某600元,直至付清为止。
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最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顺利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执行工作,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船山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在执行案件中兼顾法理与情理,推动案件顺利执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平衡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