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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和”字牌,实质化解涉民生执行案
时间:2023-05-16 16:34:23  来源:

  近日,嘉陵法院执行法官充分运用调解方式,打好“和”字牌,让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握手言和,赔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明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载客汽车行驶途中,右转弯时与杨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明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被评定为10级伤残,并评定误工期、护理期。后杨某提起诉讼,2022年7月,嘉陵法院判决明某某赔偿杨某各项损失15.8万元。

  判决生效后,明某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杨某遂向嘉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强制扣划明某某名下存款3000元。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执行法官在继续查询明某某财产的同时,组织当事人面谈,希望增进双方沟通和理解,减少彼此对立情绪,寻求解决最佳方案。在沟通过程中,执行法官向明某某释法明理,情理并重,让明某某认识到交通事故对杨某造成的伤害以及拒不执行判决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引导下,当事人双方经沟通协商,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和金额。

  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后,执行法官并未任由该案“一结了之”,而是定期联系申请人,关注协议履行进展。随着还款期限将至,经申请人杨某反馈,明某某并未支付赔偿款。执行法官遂多次联系明某某,督促其履行协议内容。最终,明某某现场向杨某支付了约定案款11万元,剩余款项杨某自愿放弃,双方案结事了,再无纠纷。

  典型意义

  该案属于典型的涉民生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多措并举打好“和”字牌,组织双方协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多番释法明理,消除被执行人抵触情绪,促使当事人顺利和解。和解之后,执行法官充分履行执行工作职能,监督案款支付进展、督促履行协议内容,实现案件实质化解,将申请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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