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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告知书,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
时间:2023-07-20 17:16:51  来源:

  “邱法官,您好,我是席某,判决书我已经收到了,看了后面附的告知书,我才知道如果不自觉履行义务,原来会面临这么多的法律风险,我想把判决款项支付给原告,但是我现在手头很紧,人也远在西藏,我想和原告达成和解,我该怎么办?”

  近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邱法官接到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打来电话,对判决的有关事实及法律法规提出疑问,邱法官在电话中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说明了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对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了答疑。

  被告席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由于目前经济困难,希望能与原告达成和解,分期偿还欠款。邱法官考虑到案涉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遂于2023年7月13日为原、被告双方提供线上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偿还欠款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在线签字确认。结束后邱法官再次提醒被告席某,诚信是立足于社会的基石,今后一定要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在这起案件中,案件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官最终依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公正判决,并随判决书一并送达《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这份“告知书”列举了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以及可能增加的诉讼成本。

  被告席某在收到判决书及“告知书”后,最终认可判决结果,并认为“告知书”关于不履行义务的诚恳提醒及时到位,愿意主动积极履行判决款项。这是嘉陵区人民法院推出《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以来首例自动履行成功案例,实现了“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度,切实提高了案涉当事人对法院司法办案的满意度和认同感,也进一步减少了纠纷在院时间,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嘉陵区人民法院将积极推进送达《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以及判后答疑工作,督促义务人履行生效判决,把司法服务延伸至判后流程,用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诉讼服务来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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