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阆中市人民法院现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被执行人在未履行完毕法律义务前,阆中法院将运用执行威慑和信用惩戒机制,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信贷、置产、出行、消费等活动。若有违反失信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阆中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希望社会各界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违反本公告的行为,请立即向阆中法院举报。举报电话:0817-6357239






公布后,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阆中法院可决定停止对被执行人适用信用惩戒,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对其屏蔽,发出公告对其进行信用修复。往期失信曝光内容与目前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内容为准。(赵怡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