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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公开道歉?法院强制执行!
时间:2024-08-13 17:34:55  来源:

  “我就不给你道歉,你还能拿我咋的?”如果行为人坚持不履行判决进行公开道歉,是不是真就没办法处理了?近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人格权强制执行案件。

  陈某与彭某原本是合伙做生意的朋友,因公司经营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后彭某多次通过发短信、发微信等方式对陈某进行威胁、辱骂,并通过抖音平台发布另外一个男生的照片,自行评论陈某与他存在不正当关系等内容。

  陈某觉得彭某在抖音上广泛散布自己的谣言,是一种侮辱性行为,已经给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困扰,将其告到营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彭某停止对她的人格权的侵害,并向她公开赔礼道歉。

  开庭时,彭某已主动删除了相关抖音作品,陈某自愿放弃第一项诉求,但坚决要求彭某给她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通过发抖音、手机微信、短信对陈某进行谩骂侮辱,并对陈某的人身安全进行恐吓,其行为侵害了陈某的人格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彭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抖音平台向陈某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定)。

  然而,判决生效一个月,陈某等来的不是彭某的道歉,而是彭某的挑衅短信。

  “我不相信彭某的道歉可以赖得掉。”陈某随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向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彭某仍不公开道歉,法院立即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其微信,并对他进行说理普法教育。当天,彭某在向法院确认发布内容后,便主动发抖音进行了道歉。

  法官提醒,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拒绝承担侵权责任,一切违法行为在法律面前都是无所遁形的。以此案为例,如果彭某拒不履行判决进行公开道歉,法院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如果仍不履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彭某负担。(黄杉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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