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建坤 兰星铄)2月17日,仪陇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将四名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依法有效维护了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2016年2月17日,刘某驾驶长安汽车(车载8人,准载7人)从马鞍方向驶向新政方向,当车辆行驶至永乐镇三叉路口时,因超载被民警查获。在民警依法处置时,车辆乘客邬某、万某(女)、吴某、万某(男)对民警进行抓扯并推倒在地,造成两名民警多处软组织受伤、一名民警警服损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邬某、万某(女)被行政拘留10日,万某(男)、吴某被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