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孙斌)为切实加强古城阆中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阆中市公安局消防部门及辖区派出所结合全市文物建筑分布及结构特点,落实“三项举措”、细致排查隐患、夯实基础防控,全面筑起古城阆中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
落实责任,健全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该局根据《阆中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办法》,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所在辖区相关部门工作的推进。并建立消防、文物、文广联合执法机制,细化文物古建筑排查重点内容和标准,督促指导文物古建筑单位加大投入,整改火灾隐患,完善消防设施,使得古城阆中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在落实消防安全主管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等“三个责任”的基础上,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全面负责的长效机制。
完善措施,狠抓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针对文物古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距离小、缺少有效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空间的特点。采取强化源头掌控的措施,联合规划、住建等部门引入文物古建筑防火区分概念、对文物建筑周边防火分区进行系统设置,要求文物建筑单位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重点部位涂刷阻燃材料,增加建筑物防火阻燃性能,在重点区域安装固定式消防设施,最大限度的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并且要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须严格遵守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单位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文物安全层级责任管理,履行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定期组织开展文物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和灭火逃生演练,及时更换损坏失效的消防设施。
强化宣传,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防火教育培训。依托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两大阵地,通过组织记者追踪报道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循环播报消防公益广告、发布消防温馨提示等形式,形成全民共同关注消防安全的浓厚舆论氛围。利用户外LED显示屏、防火宣传栏,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景区游客的文物古建筑防火意识。还通过“定向培训”的方式分阶段、分层次、分重点地加强对文物建筑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协助旅游、文物、文广等部门指导文物古建筑单位培训专职人员,开展扑救初起火灾的业务训练,提升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并且组织具备一定消防工作能力的新闻媒体记者宣传群体,深入文物古建筑单位及其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相关消防宣传活动,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