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田琳)刘飞翔,男,198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2009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柳垭派出所、刑警大队、禁毒大队工作,2014年3月调交警大队,任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马鞍中队中队长至今,三级警司。调入交警大队工作以来,他不仅以积极务实、勤勉奋进的工作作风,成为交警大队管理秩序的中坚力量,更以执法公正、服务贴心,成为普通百姓心目中的“平安卫士”。他也因此荣立三等功1次,多次受到仪陇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2015年县公安局授予他“十佳业务能手”称号。
敬业艺精,练就过硬基本功
刘飞翔从调入交警大队开始,就虚心钻研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知识,勤学好问,短时间内迅速掌握了各项交通业务,并能够独挡一面。2016年6月,在全市交警系统法制比武竞赛中,刘飞翔代个人获得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为了确保中队所管辖的琳琅山风景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刘飞翔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岗,最后一个离岗。在路面值勤时,他总是习惯性地对路口四个方面的车流情况进行目测,然后做出车流情况预判,及时通过对讲机将预判情况向相关路口执勤人员通报并及时调整路口放行时间,最大限度地提高路口通行效率,使路口交通秩序做到“三线齐”、“四角清”,因此,他所负责的路口从发生交通拥堵现象。而他指挥车辆通行时,手势动作有力、准确、警哨响亮,受到过往驾驶员的好评,成为景区一道靓丽风景线。
精心筹谋,精准治理交通乱象
马鞍中队驻扎在距县城60余公里的朱德元帅故居――马鞍镇,辖区有朱德元帅故居纪念馆、丁氏庄园、琳琅山等知名景点,既是秦巴红色旅游线的重要节点之一,也是爱国传统教育基地,而贯穿马鞍镇的金马公路、新马公路更是仪陇县的交通大动脉,其交通状况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对外形象。但是马鞍辖区内除宽畅平坦的省级公路外,更多的是三级以下的县、乡、村道公路,道路基础设施薄弱和群众交通意识不高,交通违法现象十分突出。针对这一现实,初任马鞍中队中队长的刘飞翔在带领中队民协警严格查纠交通违法的同时,挤出时间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分析研究了辖区交通违法特征和交通事故的规律,并结合辖区道路状况及车流分布特点,打破了按部就班、按时作息的工作模式,突出了对重点路段、集中时段的典型交通违法现象及主要违法车型的整治,他带领中队民协警有的放矢地开展整治行动,通过打交叉战、闪电战等方式,打破出警的时间规律,对重点违法打击突出了稳、准、狠,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辖区的交通违法总量大幅度减少。为了巩固整治效果,他主动与乡镇政府及周边派出所、农机局等取得联系,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整合了社会综合治理力量,形成了对辖区交通乱源及交通顽症的铁拳治理之势,特别是对农用车违反规定载人、渣土运输车超载、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现象的整治达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自他担任马鞍中队长以来,马鞍辖区交通事故报警数平均每年下降21%,交通环境得以净化,群众安全感增强。
牢记执法理念,树立交警人性化执法形象
刘飞翔在执勤执法中,始终坚持“规范、文明、理性”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在日常执勤中,他不仅时刻注意并纠正路口交通违法行为,劝导行人遵守交通秩序,而且还要扶一把走的慢的老人,带小学生过马路,指导一些停车、倒车有困难的新手驾驶员如何驾驶。同时,刘飞翔非常注意和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将每一次的违法行为处理都当做又多了一次和群众联系的机会。有一次,一辆私家车在十字路口违规掉头,被正在路面执勤的刘飞翔拦了下来,谁知道该驾驶员不但不配合刘飞翔的例行检查,反而责怪他耽误自己的时间,冲着他破口大骂起来。然而,刘飞翔并没有生气,在对驾驶员敬礼之后,和颜悦色地指出了车主的违规。虽然当时那个驾驶员的手指都指在他的鼻子尖了,但是他依然微笑。事后,别人不解地问他,那司机都那样了还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刘飞翔笑笑说:“我们是人民警察,对待群众应该法中容情,争取群众的理解。”其实,作为一名基层一线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民警工作中会遇到不配合工作的群众,但是刘飞翔能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然后根据其违法的事实、对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危害程度等来裁量处罚额度,严格执法。三年多来,他查处的交通违法案件近3000起,却无一起被投诉,无一起被提起复议。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刘飞翔始终把规范执法摆在首位,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和组织的肯定。2014年他被评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同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