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安
 
男子酒驾冲进池塘淹死 警方认定责任自负
时间:2016-11-04 10:02:50  来源:本网原创

 

辜羽金男子酒后骑车去赶场,家人左等右等不归,结果等来的却是男子的死讯。这是近日发生在岳池新场镇付某家的悲剧。
10月28日晚7:30,岳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新场镇打石塘村的村级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骑车人已经死亡。接警后,民警火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死者叫付某,现年50岁,岳池新场人。事发当天下午4时许,付某在家饮酒后驾驶两辆电动车去新场镇赶场,途中因吹风酒意上头操作不稳,致车辆冲出马路坠入路边池塘淹死。
据付某家人说,那天晚上7时许,他们见天色已晚,仍不见付某回家,电话也打不通,预感到出现了意外,一家人心里十分焦急,便四处寻找。后来还是一朋友打来电话,告诉他们付某出了交通事故人死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综合调查证据,认定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付某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由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现在农村地区电动车越来越多,而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又十分淡薄,他们认为电动车是非机动车,交通法规管不了,因此酒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司空见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要付出身体受伤甚至生命的惨重代价。付某的教训就十分典型,奉劝广大交通参与者,牢记交规,切勿酒驾,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