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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三轮车撞人无力赔偿 “金牌调解”化矛盾
时间:2016-11-14 15:02:22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王海波 沈青)11月8日,一场因“三无”三轮车撞人引发的纠纷,在蓬安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的“撮合”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笔者了解到,民警此次调解既解决了三轮车主朱某无固定收入的困境又解决了伤者的医疗费用无人赔付的问题,纷纷称赞调解民警是“金牌调解员”。
据悉,11月7日上午10时许,朱某驾驶一辆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轮车行驶至相如大道计生局外时,将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姜某撞倒在地,造成姜某手臂骨折。
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对现场调查取证,收集证据后,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朱某应承担全部责任,受害者家属张某随向肇事方朱某提出了赔偿要求。但由于朱某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受害人家属张某听后情绪很激动,双方自行调解协调未果,且矛盾有恶化趋势。
为了化解事故矛盾,7日下午,办案民警谢鸿召集事故当事人朱某以及伤者家属张某来到交警大队就该起案件进行调解。通过了解后得知,肇事者朱某无固定收入,且家里仅有80多岁的老母亲,日常收入就靠三轮车拉客挣钱,三轮车又没有保险。事故发生后,面对高达上千元的医疗费,朱某也无可奈何。另一方,伤者家属张某听说肇事者无力赔付后,也是怨气冲天。在交谈中,谢鸿了解到伤者家属张某承包了小工程后,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最终民警提议让肇事者朱某到张某的小工地去做零工,这样朱某有了收入,每月还可以拿出部分工资赔付伤者的医疗费用。面对民警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可以接受,这样既解决了朱某的就业问题又解决了伤者姜某的医疗费用无人支付的问题,最后双方在办案民警的协调下,最终握手言和。至此,一场道路交通事故案最终得以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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