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辜羽金 杨磊)11月22日,记者从岳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一小伙醉酒后驾车高速狂飙,普通道路上时速超过120公里,结果冲出道路造成交通事故,小伙当场死亡。
11月15日凌晨1时,岳池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广(安)高(坪)路酉溪镇附近路段发生一起车祸。迅速赶到现场的交警发现,该事故致一死一伤,一白色现代小车严重损毁,现场十分惨烈。
经查,死者是武胜烈面镇的黄某,今年28岁。11月14日晚,黄某驾车带着女友从南充到岳池石垭镇给朋友过生。席间,黄某大量饮酒,喝得十分尽兴。之后,黄某驾车搭乘朋友一行多人到岳池县城一KTV唱歌,自然又喝了不少酒。
酒酣歌歇时,已是次日凌晨。酒后的黄某不顾朋友劝阻挽留,执意要开车回南充的家。当时黄某想到怕走高速公路遇到警察,便走了岳池到南充的老路。
一路上,黄某将车开得飞快,为防止超速拍照,还用布将车牌遮住。看到车速太快,且方向不稳,同乘的黄某女友多次提醒注意安全,但黄某仍一意孤行,一路狂飙。当车行至酉溪场镇附近路段时,失控的车辆冲出道路,与路边行道树发生碰撞,导致车辆翻滚,黄某被抛出车外。事故中黄某当场死亡,黄某女友受伤,车辆严重受损。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调取监控卡口数据推断,黄某从岳池县城到酉溪镇近20公里的路程,仅仅用了10分钟,时速至少在120公里以上。经从黄某尸体里提取的血液进行酒精浓度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0ml/100mg,黄某属于醉驾。在普通公路上醉驾高速狂飙,按如此节奏,岂有不出事的道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岳池交警认定黄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超速行驶,发生单方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付出了车毁人亡的惨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