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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公安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战果显著
时间:2016-12-20 16:07:03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谢良洪)今年以来,为有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方位推进“平安营山”建设,营山县公安局以“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为契机,多措并举,多警联动,在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上出重拳,取得了显著战果。截止目前,全局共破获各类涉枪涉爆刑事案件1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收缴各类枪支21支、子弹610发、黑火药及烟火药26.42公斤、过期电雷管1170发、管制刀具73把。
 思想重视有案必查
局部署“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后,全局各单位迅速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在责任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行动。2016年10月7日晚21时许,老林派出所民警在例行巡逻时,远远听见双林乡龙兴寺山上有枪声,随即前往蹲守,当场拦截正欲驾驶摩托车逃离的嫌疑人李某(男,46岁,营山县人),现场缴获火药枪1支,野鸡2只、竹鸡3只。民警通过对枪支来源的调查,发现该李以100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得枪支后,又以同样价格将枪支转卖李某清,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之规定,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将李某依法刑事拘留,
深入排查 循线追踪
将“缉枪治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平安进万家”、“双清”等工作,对发现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深挖细查。2016年6月7日14时30分许,骆市派出所民警在营山县双溪乡千佛村采集“一标三实”信息时,发现该村村民刘某(男,48岁,营山县人)家的冰箱内存放有一只老鹰,且该老鹰尸体上有疑似枪伤痕迹,遂对刘某家进行检查,在其屋内杂物间墙角处发现火药枪一支,据该刘供述,其于1995年在小桥镇街道购买火药枪,一直存放自己家中,主要用于打猎,冰箱内的老鹰系其在千佛村打猎所获,民警遂依法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将刘某逮捕。该局星火、灵鹫等派出所先后通过“平安进万家”、“双清”等工作排查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收缴火药枪4支,铁砂子1.24公斤、黑火药0.54公斤、炸药6克。做黑火药的原料:硝0.98公斤、硫磺0.24公斤。
广泛宣传 发动群众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局以“打击涉枪涉爆、共建平安营山”为主题,先后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对群众提供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一追到底。2016年3月24日8时许,城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该辖区光荣村村民兰某家中藏有火药枪,遂赶到兰某家中进行搜查,当场查获8只自制火药枪、6.27公斤黑火药、15.32公斤铁砂子、一袋重50公斤的品名为硝酸钾的原料和一包改良枪支的零部件,民警随即依法将非法物品扣押,并口头传唤兰某到派出所进行讯问,据该兰交代,其常年使用火药枪在城南镇云雾山一带打猎,并将打获的动物变卖到县城餐饮店。行动中,该局通过群众举报获得线索并破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以良好的警民合作为“平安营山”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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